共青团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服务标准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1-10-09浏览次数:10

为了进一步凝聚青年、服务青年,改进工作作风,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团委服务标准。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严格遵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有关规定,切实围绕学校的党政中心工作为团员青年的成长成才服务;

(二)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路线、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三)认真接待来信来访,为青年学生中的弱势群体排忧解难,依法维护青年学生的合法权益;

(四)强化工作的计划性和时效性,工作任务要在事前拿出计划,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五)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热情接待来我单位办事的每一位师生,并按以下要求尽心尽责为基层服务,为青年学生服务:

1、限时办理。凡安排和确定的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结束,各种举办校园文化活动的申请及时给予答复;

2、督察办理。安排工作要明确办结时间,并以此为依据进行检查、督促,凡到期未完成工作任务者,将追究工作责任;

3、程序办理。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程序办事,不越职越位。对职责范围内的事及时办理,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积极协助相关人员办理;

4、首问负责。对来信来访及领导交办的事项实行首问责任制,不得转让或传递他人;

5、文明服务。在工作中做到文明用语、举止端庄、服务热情、办事公道,对因特殊原因不能办理的事项,要耐心解释;

6、随时办理。因团员证遗失需补办的,经基层团委审批同意后,可以随时办理;各种申请使用大学生活动中心等团学活动阵地的报告,应及时给予答复。

(六)虚心接受师生监督,及时处理违诺事件。我校师生可通过以下渠道投诉或举报:

1. 投诉电话:86176024

2. 投诉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204室;

3. 投诉邮箱:书记信箱或江苏海院团委邮箱tw861760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