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业务指导部门(单位)、社团管理部、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建设,规范学生社团管理,打造品牌活动,培育示范社团,更好的发挥学生社团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校团委、社团管理部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社团活动立项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主题
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
二、申报对象
参与活动立项申报的学生社团必须为我校2021年度年终考核合格的正式注册社团,若在申报和活动举办时失去社团资格,则自动暂停和取消其申报主体资格。
三、立项流程
1、申报阶段:4月1日-4月7日
2、材料审核:4月8日-4月9日
3、现场答辩:4月15日(暂定),校团委、社团管理部将组织社团活动立项答辩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活动的创新性、必要性、可行性及实效性等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对立项候选活动进行评审,并对立项项目给予经费支持,请各申报社团提前准备好答辩PPT。
4、实施阶段:4月20日-6月20日
5、结项阶段:6月21日-6月30日
四、相关要求
1、申报项目选题要围绕立项主题,既要符合社团性质,又要区分于一般日常活动,项目必须具有较强的思想性和教育性,目标明确、可操作性强,内容不得违反国家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不得违反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和《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
2、活动立项申报材料必须为原创方案,活动的思想和立意要与立项申报文件中规定的申报要求相符,可以吸收、借鉴其他高校学生社团的有益经验,但不得抄袭,一经发现,取消该学生社团的申报资格;
3、二级学院团总支积极组织和指导院级学生社团开展项目立项工作,将学生社团活动与专业特色相结合,开展形式新颖的学生社团活动。
4、各学生社团可单独申报或多个社团联合进行申报,如为联合申报,须确定一个社团为主要牵头社团,所有申报手续由该社团负责办理;
5、申报者需认真填写《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立项申报书》,于2022年4月7日前将电子版发送邮箱至1589414960@qq.com,同时将纸质盖章版交至校社团管理部办公室(创客方舟二楼)。
联系人 胡 冉 18356680040
共青团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部
2022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