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和《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有关精神,深入推进我校共青团改革,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挂职相结合的团干部队伍,经研究,拟公开选拔2名校团委兼职副书记(学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根据“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要求,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拔。
二、选拔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2.热爱共青团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群众基础良好,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理论联系实际开展工作的能力。
4.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在班级前三分之一,注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5.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开拓精神、创新意识和开阔的团学工作视野,对本职工作现状及发展有自己独到的认知,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6.全日制在校生,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有一定的团学工作经验或担任过校(院)级团组织、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身体健康,能保证工作时间,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三、选拔方式
公开选拔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校团委负责组织实施,选拔结果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批备案。
四、工作程序
1.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校团委兼职副书记(学生)推荐工作,组织报名、考察、民主测评并审核后将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报校团委(民主测评由所在二级学院团总支负责完成)。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原则上可推荐1-2名兼职副书记(学生)候选人预备人选,并于11月17日前将《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兼职副书记(学生)报名推荐表》(见附件1)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tw86176024@163.com,纸质版盖章后交校团委办公室(创客方舟二楼校团委临时办公区)。
2.校团委对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推荐的校团委兼职副书记(学生)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分析汇总、资格审核、面试,结合人选的工作情况和工作需求确定校团委兼职副书记(学生)拟任人选,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公示无异议,校团委兼职副书记(学生)拟任人选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批备案,校团委发文聘任,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五、相关规定
1.校团委兼职副书记(学生)原则上任期一年,如有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校团委兼职副书记(学生)在兼职期间由派出二级学院和校团委共同管理,帮助学生处理好自身学业与兼职岗位之间的关系。
3.校团委兼职副书记(学生)参照学校校级学生干部相应待遇,在兼职期间须接受校团委的考核。兼职期满前,由校团委对其工作进行考核、做出鉴定,考核鉴定材料装入本人档案。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充分认识本次选聘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党组织的领导下,重点把好用人的政治关、能力关和作风关,把政治上坚定、能力上突出、作风上过硬、善于组织协调的优秀青年学生选聘到学校共青团工作岗位上。
2.规范程序,注重实绩。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抓好宣传发动、组织报名、选聘考察、民主测评等环节,严格工作程序,把工作业绩和群众公认作为选聘工作的基本依据,全面、客观、真实、科学地开展工作。
3.严肃纪律、公平公正。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进一步严肃选聘工作纪律,切实做到选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校团委将联合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资格审查、人选推荐、组织考察等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联系人:喻康
联系电话:(025)86176024
邮箱地址:tw86176024@163.com
团委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