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下半年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6-10-13浏览次数:46

各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及上级党团组织关于推优入党(以下简称“推优”)工作的有关精神,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团苏海委〔2025〕07号,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6年下半年共青团“推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按照“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的要求,在二级学院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真正把团员中的先进分子推荐给党组织,为发展党员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推荐对象与条件

本次推荐对象为全校全日制在校生,具体要求按照《通知》中“推荐对象”“推荐条件”的规定执行。青年教职工中的优秀共青团员“推优”工作另行通知。

三、时间安排与工作程序

2026年下半年“推优”工作原则上于10月集中开展,具体程序如下:

(一)制定计划

各团总支根据所在二级学院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和团青比实际,确定本学期“推优”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不足1人时,按1人执行),并指导各团支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申请与批复

各团支部向团总支提交召开“推优”大会的申请,经批准后组织召开。

(三)召开“推优”大会

    1. 清点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

    2. 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情况;

    3. 候选人自我评述;

    4. 参会人员以无记名投票进行民主评议;

    5. 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半数者进入考察环节;

    6. 结果填入《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共青团推优入党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2)。

(四)组织考察与公示

    1. 团支部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考察,提出组织意见;

    2. 在团支部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在《登记表》中填写公示结果。

(五)审核上报

    1. 团支部将《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报团总支;

    2. 团总支进行审核考察,对符合条件的,在《登记表》中填写组织意见,并汇总“推优”情况等材料向党组织推荐。

(六)通报反馈

经党组织预审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团总支在1个月内向团支部通报传达。

未尽事宜,按照《通知》中的规定执行。

四、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团总支要在二级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认真谋划、统筹推进“推优”工作,确保程序规范、标准严格。

   2. 强化教育,注重引导。结合“青马工程”、思政课实践教学、主题团日等载体,加强对团员的培养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提高思想觉悟。

   3. 严明纪律,确保公正。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鼓励探索建立“积分制”推优机制,对出现违规违纪的已“推优”对象及时取消资格。

   4. 按时报送材料。各团总支于11月15日前将《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下半年共青团推优入党情况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pdf盖章及word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张洁

联系电话:13814038840

电子邮箱:tw86176024@163.com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团苏海委〔2025〕07号)  .docx

   附件2: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共青团推优入党情况登记表.doc

   附件3: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下半年共青团推优入党情况汇总表(样表).xls

 

 

  共青团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