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
共青团江苏省第十五次代表大会定于2018年第一季度在南京召开。根据团省委《关于共青团江苏省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工作的通知》(团苏委发〔2017〕39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共青团江苏省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
学校代表名额:1名。
二、代表候选人条件及要求
1.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拥护和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关键时刻和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热爱团的事业,同广大团员青年保持密切联系,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和信任。
4.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真实反映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忠实履行代表职责,正确行使代表民主权利。
5. 应为专职团干部。
6.各团总支按照20%的差额比例要求,推荐代表候选人建议人选2名。
三、代表产生程序
(一)宣传动员(12月4日前)。
校团委统一部署,各团总支具体负责。各团总支认真组织广大团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动员,让广大团员青年充分认识选共青团江苏省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团员参与推荐提名工作的积极主动性。
(二)推荐提名(12月5-12月8日)。
1.各团支部遵从多数团员意见,按照多于分配名额20%以上的比例要求(1.2名,即2名),填写初步人选酝酿推荐表(附件1),上报本团总支。
2.各团总支根据隶属的多数团支部的意见,对初步人选酝酿名单进行遴选,提出2名代表候选人初步推荐名单。
3.各团总支将初步推荐名单征求各团支部和团员的意见后,确定2名初步人选考察名单,并填写初步人选酝酿推荐情况统计表(附件2),上报校团委(命名为“XX团总支推荐情况统计表”,发送至团委指定邮箱)。
(三)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12月9日-12月11日)。
校团委对各团总支上报的初步推荐人选名单进行汇总梳理。经学校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名单。
(四)组织考察。(12月12日至12月13日)。
校团委对初步人选逐个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
(五)确定预备人选(12月14日至12月21日)。
召开校团委第三届委员会全委会,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经学校党委会研究,报团省委审查后,在校内公示预备人选。
(六)选举代表(12月下旬)。
召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共青团江苏省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
四、有关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共青团江苏省第十五次代表大会选举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影响大的政治性任务,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发动,认真做好代表提名推荐工作。
(二)扎实做好推荐提名工作。各团总支请于12月8日下午16:00前将代表候选人初步酝酿推荐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送校团委(纸质稿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电子稿发送至团委邮箱tw86176024@163.com)。
(三)严把代表资格审查关。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对推荐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调整核实并妥善处理,重要情况及时上报。在推荐提名过程中,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团内民主,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反复酝酿,认真遴选,确保如期完成工作。
联系人:喻康 联系电话:86176024
共青团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7年12月04日